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辅导第九章2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本节属于非重点章中较为简单的小税种,考试题型除单选题、多选题外,还可涉及计算题,预计2010年题量1~2小题,分值1~2分左右。
本节新增:
对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2.征税范围广;3.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二、纳税义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也是纳税人。
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解析1】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析2】(新增内容)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1)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2)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特别关注: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一)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某城市的一家公司,实际占地23000平方米。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年初该公司又受让了一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3000平方米,公司按其当年开发使用的2000平方米土地面积进行申报纳税,以上土地均适用每平方米2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该公司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A.46000元
B.48000元
C.50000元
D.52000元
[答疑编号3460902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23000+2000)×2=50000(元)
(二)税率――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是该土地所在地段的税率。
1.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有较大提高。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同一地区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20倍。
2.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
五、税收优惠
(一)《暂行条例》或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统一免税项目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A.0元
B.20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答疑编号34609020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2000×5×4÷5=8000(元)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对石油、电力、煤炭等能源用地,民用港口、铁路等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三线调整企业、盐业、采石场、邮电等一些特殊用地划分了征免税界限和给予政策性减免税照顾。
(2)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6)对核电站的核岛、常规岛、辅助厂房和通讯设施用地(不包括地下线路用地),生活、办公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核电站应税土地在基建期内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税项目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8.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从严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5.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对于兼营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
【例题1?单选题】(2009)某盐场2008年度占地20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占地20000平方米,盐场内部绿化占地50000平方米,盐场附属幼儿园占地10000平方米,盐滩占地120000平方米。盐场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0.7元。该盐场200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A.14000元
B.49000元
C.56000元
D.140000元
[答疑编号3460902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企业内部的幼儿园和盐场的盐滩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0-10000-120000)×0.7=49000(元)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盐矿的矿井用地
B.工业企业仓库用地
C.危险品仓库用地
D.机场场内道路用地
[答疑编号346090204]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工业企业仓库用地应当正常纳税。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005考单选)。
7.纳税人因土地的权利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例题1?单选题】某人民团体A、B两栋办公楼,A占地3000平方米,B占地1000平方米。2009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该团体将B栋出租。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为每平方米15元,该团体2009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A.3750元
B.11250元
C.12500元
D.15000元
[答疑编号34609020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人民团体自用的A楼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出租的B楼属于经营使用,不享受免税政策,应从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B楼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15÷12×9=11250(元)
【例题2?多选题】(2009)下列各项中,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A.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疑编号346090206]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选项A不正确;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选项C不正确。
本节重点内容:
1.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
2.税收优惠政策。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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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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