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难点解析:增值税的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返)
2012中级经济法难点解析——增值税的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返)
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是指先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再由财政部门委托税务部门审批后办理退税手续;
增值税的先征后返(退):是指先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再由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审批,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全部或部分返还或退还已纳税款。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2、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4.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
5、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对燃料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
以废弃酒槽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
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
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注意: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如果能够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凡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仍不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