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基本条件。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底。
三、考试报名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5月9日,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网”()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即《考生信息表》。
2、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3年4月12日-2013年4月16日(双休日除外)。
2013年5月2日-2013年5月10日(双休日除外)。
(2)报考初级资格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华北油田考生到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技术干部科审核确认。市直考生到新华区、运河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3)报考中级资格确认地点:全市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确认。
(4)确认所需资料: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报名登记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现场照相,并办理缴费手续。
四、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打印时间见《报名确认表》。
咨询电话:市财政局0317-2012545、2106579
新华区财政局:3012640
运河区财政局:3132200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