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资格审核期间可以继续补报名的通告
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于2011年4月10日关闭后,部分未能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要求办理补报名。经研究,我办决定在报名资格审核期间,继续为考生开通网上预报名功能。考生可在4月15日至27日期间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现将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1.预报名。考生在4月15日至27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2.资格审核。首次报名的考生,其补报名期间,同时也是现场资格审核时间。非首次报名的考生无须进行资格审核。
3.交费。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交纳报名费。首次报名的考生可根据所在地地方考办的要求,在资格审核后到现场交纳报名费或到网上交纳报名费。
4.教材订购。4月15日至27日,进行补报名的考生可在网上办理教材订购。自网上订购之日起15天之内收到由出版社配送的教材,仍免收配送费。
5.4月28日,网上报名系统的补报名功能关闭,但仍办理资格审核。4月29日,资格审核功能关闭。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4日